各二级督导组:
根据粤轻院教督 [2017] 2号文件,拟定于本学期16-17周在全校开展“教学督导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
1.上报名单时间:6月28日,各二级督导组推选“教学督导先进工作者”名单(候选)(见附表2)。
2.评选办法:粤轻院督〔2017〕2 号文件。
3.“教学督导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按二级督导组成员(含企业督导)的30%推选(见附表2);
4.教学督导室审定推选教学质量督导先进个人名单。
5.网页上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经批准后,通报评选结果并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
特此通知
2018年6月17日
表1“教学督导先进个人”推选名额.docx
表2 2018-2019学年度“教学督导先进工作者.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