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全国轻工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发布轻工行指委【2019】13号文,采纳我校报送的《“自我诊断+企业参与”高等职业院校专业评价工作实施方案——适用于工科类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
文中认为,“实施方案”紧扣《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的主旨目标,深入推进《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简称职教20条)中第十七条“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和督导评估制度,完善政府、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等共同参与的质量评价机制”的要求,从企业视角帮助学徒制试点专业对自身教育教学活动进行反思与改进,对推进专业建设“产教融合”有重要意义,契合《教育部关于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提出的“积极探索建立行业评估指导、参与职业教育督导机制”的文件精神,是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学徒制度的关健。(教学督导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