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和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要求,为高效完成听课数据统计表的汇总与提交,现启用智慧校园手机端督导听课模块,便于收集统计领导干部及二级督导成员听课数量。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填报与提交请按照附件《督导听课模块操作指南》的步骤,进行听课记录填写与提交。该模块的使用说明详见附件。各教学单位每月28日前上交给各分管督导,从11月份开始执行。各职能部门听完课及时上交教学督导室夏老师处。
附件1:督导听课模块操作指南
附件2:督导听课记录表
教学督导室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