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学期“种子计划”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0-12 17:09:03
  


根据《粤轻院督〔2020〕1号》文件精神在各教学单位继续开展课堂教学自评工作。课堂教学实施自评工作包括初级自评和种子深度自评两种类型。

1.初级自评由各二级督导负责落实完成,本学期开设的职教本科课程均应开展课堂教学初级自评,工作需在课程教学进行到3/4时完成。职教本科课程初级自评材料应于第19周前由教务员统一收齐并提交给各学院分管督导。

2.深度自评(种子计划)在教研室所确定的种子计划教师中完成。各教学单位的种子教师在未进行过该项工作的教师中遴选(新引进一年内的教师和一年内即将退休的教师不参与该项工作),本学期各二级学院符合条件的教研室,至少确定一人做种子计划深度自评。种子计划教师必须根据“种子计划深度自评模板”完成教师自评总结,并在教研室活动中进行汇报交流,种子深度自评材料由二级学院教务员在第19周前打包发给各学院分管督导,并提交到职业教育研究所(督导室)保存。

课堂教学初级自评和种子深度自评需要提交的材料模板详见附件1和附件2。

教学督导室

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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