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水平,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学校教学管理和教学检查工作,调动教学督导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生信息员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现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度的 “教学督导先进工作者”和“优秀信息员”评选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关于“教学督导先进工作者”的评选
1.参评对象:各教学单位二级督导(包括企业督导)。
2.推选条件:参照粤轻院教质〔2010〕1号文件及粤轻院督〔2017〕2号文件规定。
3.推选名额:按二级督导组成员(含企业督导)总数的30%推选(见附表1)。
4.评选程序:二级督导组填写《教学督导先进工作者推荐表》(见表2),被推选人填写《教学督导先进工作者申报表》(见附表3)上报教学督导室,全校获奖名单将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经批准后,通报评选结果并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
二、关于“优秀信息员”的评选
1.参评对象:学生信息员(信息组长为指定的优秀信息员,不参加评选)。
2.推选条件:参照粤轻院督〔2017〕3号文件规定。
2.推选名额:按学院信息员总数的20%推选(见附表4)。
3.评选程序:学院上报《优秀学生信息员推荐表》(见附表5),全校获奖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经批准后,通报评选结果并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
请于2023年6月15日17:00之前,将“教学督导先进工作者”和“优秀信息员”评选结果的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word文件)一并上交教学督导室。
特此通知。
教学督导室
2023年6月1日
附表1先进督导推选名额
附表2学院(部)先进督导推荐表
附表3先进督导申报表
附表4优秀信息员推选名额
附表5优秀信息员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