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学期“种子计划”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9-13 14:35:57
  


根据《粤轻院督〔2020〕1号》文件精神,本学期在各教学单位继续开展课堂教学自评工作。课堂教学实施自评工作包括初级自评和种子深度自评两种类型。

1.初级自评由各二级督导负责落实完成,本学期开设的课程均应开展课堂教学初级自评工作,材料由二级学院保存。初级自评工作需在课程教学进行到1/2时完成。

2.深度自评(种子计划)在教研室所确定的种子计划教师中完成。各教学单位的种子教师在未进行过该项工作的教师中遴选(新引进一年内的教师和一年内即将退休的教师不参与该项工作),本学期各二级学院的目标完成率为专任教师人数的80%(累计完成率计算中扣除新教师、即将退休的教师和行政兼课教师,完成率达到100%的学院,从行政兼课人员中挑选1-2名教师开展种子深度自评工作)。本学期开展种子深度自评计划的教师名单应在开学前3周内上报到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汇总后发给各学院督导负责人;种子计划教师必须根据“种子计划深度自评模板”完成教师自评总结,并在教研室活动中进行汇报交流,种子深度自评材料由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在学期末第19周周下班前打包发给各学院督导负责人,并提交到职业教育研究所(督导室)保存。

课堂教学初级自评和种子深度自评需要提交的材料模板详见附件1和附件2。

教学督导室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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