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二级督导组:
现开展2020-2021学年度的 “教学督导先进工作者”、“优秀信息员”的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教学督导先进工作者”的评选
1.推选条件:依据粤轻院教质〔2010〕1号文件及粤轻院督〔2017〕2号文件精神,开展“教学督导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
2.推选名额:按二级督导组成员(含企业督导)总数的30%推选(见附表1);二级督导组填写《教学督导先进工作者推荐表》(见表2);被推选人填写《教学督导先进工作者申报表》(见附表3)上报教学督导室。
3.批准程序:全校获奖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经批准后,通报评选结果并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
二、关于“优秀信息员的”评选
1.推选条件:依据粤轻院督〔2017〕3号文件精神进行评选工作。
2.推选名额:按学院信息员总数的20%推选(见附表3);学院上报《优秀学生信息员推荐表》(见附表4)
3.批准程序:全校获奖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经批准后,通报评选结果并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
请于2021年6月25日13:00之前,将评选结果的纸质版(加盖部分公章)、电子版一并上交教学督导室。
特此通知
教学督导室
2021年6月18日
附表1:先进督导推选名额
附表2:学院(部)先进督导推荐表
附表3:先进督导申报表
附表4:优秀信息员推选名额
附表5:优秀信息员推荐表